近日,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出台《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围绕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创业、融入、生活五大维度,构建起更贴合港澳青年所需、效能更高、保障更实的政策支持体系。
在就业扶持领域,《实施办法》对引进并促成5名港澳青年到南沙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给予2.5万元促进就业奖励,每增加1名额外给予5000元,累计最高10万元;对录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录用2名即可获3万元招聘录用奖励,每增加1名额外给予1万元,累计最高20万元。针对就业青年本人,按其每月工资薪金的10%给予薪金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3000元。
实习方面,参与南沙区组织的港澳青年实习计划的港澳大学生,可按实际实习期限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对接收港澳特区政府或南沙区组织的实习计划实习生的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实施办法》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拔尖全发展阶段。对首次到南沙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经营满6个月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创业资助。经营满一年成长明显的,给予5万元成长鼓励;满两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给予10万元成长支持;满三年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15万元成长进阶支持。对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相关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发展突出奖励。
配套支持方面,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或地级以上市相关政府部门资助并以资助项目创办港澳青创企业的港澳青年或团队,按资助金额1:1给予配套奖励,最高30万元;参加地级以上市各类双创大赛进入总决赛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参赛支持;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创企业,可按实际发生利息的50%享受累计最高30万元贷款贴息。针对人工智能重点产业设置专项支持。
每年度对港澳青创基地开展综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建立退出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的基地予以退出。基地每成功培育一家发展壮大的港澳青创企业可获10万元奖励,年度累计最高50万元。
在促进港澳青年交流交融方面,《实施办法》对在南沙举办大型粤港澳青年交流活动,或在港澳地区举办南沙营商环境推介等大型活动的主体,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补贴;对在港澳地区举办促进港澳青年来南沙实习就业创业活动的港澳高校、社会组织、行业机构等,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对常态化组织港澳青年到青创基地、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总部基地开展研学的主体,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
《实施办法》构建“生活保障+安居支持+乐业服务”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对到南沙就业的港澳籍全日制大学生,按学历梯度发放生活补贴:本科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4000元,共补助30个月。同时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综合补助。
来南沙游学、求职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港澳籍青年大学生,可享受最高15天免费住宿;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港澳青年人才公寓,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对在南沙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满足社保缴纳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乐业服务方面,组织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南沙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指导、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搭建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社会保障、金融贷款等政策及相关业务宣传解答。(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记者:李文芳 实习生:黄佳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