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推出专项财政补贴政策,旨在鼓励车主主动淘汰老旧高排放车辆,置换为清洁能源货车,从而精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通知》,补贴政策分为“提前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前者遵循“早淘汰、多受益”的原则,后者则规定,车主在
满足淘汰补贴条件的基础上,若在规定时段内购置符合要求的特定车辆
除获得淘汰补贴外,还可额外享受更新补贴。据此,单车累计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为方便车主申领补贴,政策设计了全程线上办理流程,
车主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和资料上传。
审核流程方面,从收到申请至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全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若审核顺利通过,补贴资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通知》还明确了多项保障措施。在资金保障方面,政策实施资金总额控制,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对其余车型的更新补贴采取“先到先得”的激励政策,若地市用完补贴资金总额度,则不再受理新增的补贴申请。
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也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卢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