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首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内指定医疗机构允许澳门居民使用的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以下简称指定澳门药品)成功从澳门经横琴口岸运抵“指定澳门药品专库”。
本批指定澳门药品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仁伯爵综合医院药物仓库交付配送,指定澳门药品专库在国家、广东省、澳门药监部门,拱北海关、横琴海关、珠海市市场监督监管局、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的跨部门联动合作下,历经半年筹备,于2024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目前由广药(珠海横琴)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专业运营。
指定澳门药品专库用于指定澳门药品储存,相关药品从澳门进入横琴后直接运送至专库储存,专库内对指定澳门药品最小销售包装进行贴标赋码,保证每一盒(瓶)药品都有唯一的“身份证”,并在合作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录入药品信息,确保利用信息化手段全流程监管指定澳门药品流向,在保障安全、可追溯的前提下,做到了更高效便捷易监管。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药监部门“定人、定点、定药”及“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要求,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与澳门药监局深入研究,建立了指定澳门药品在合作区的全流程追溯体系,并已全面推行。指定澳门药品在合作区实现了安全、可控、可追溯、可追踪的全新模式,实现澳门居民在横琴澳门新街坊卫生站综合门诊部(定点)实名认证取药(定人),建立了指定澳门药品(定药)实现进口、赋码、储存、配送、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抽检等方面的全方位立体监管,搭建指定澳门药品合理流通及使用的标准化流程,全面确保澳门居民用药安全放心。
本次首批进口指定澳门药品共涉及51个品种、3829盒,均为澳门居民日常用药。该批指定澳门药品的成功通关,标志着《关于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在合作区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粤澳两地医疗和用药等民生公共服务衔接。
首批指定澳门药品成功通关,意味着合作区澳门居民可使用的澳门已上市药品范围扩大到日常用药,更好满足澳门居民的用药需求,增强澳门居民的“同城化”认同感和归属感。首创的琴澳部门协同监管共治模式,为推进合作区药品领域创新事项提供经验,为打造琴澳药品监管协作提供新思路。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药品监管服务,为公众用药安全筑起坚实防线,持续加强与澳门药监局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推动琴澳两地民生公共服务衔接,拓展澳门居民优质生活空间。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李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