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阳江举行《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亮点。
阳江市委、市政府表示定今年为“营商环境年”,以“一号改革工程”来推动营商环境体制变革和制度重塑,印发《阳江市营商环境年总体方案》,构建“1+1+3+N”政策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
《条例》于2023年10月立项。从《条例》立项、起草到审议等立法全过程,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导,定期听取汇报,提出工作意见。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前介入,全过程主导立法。
经过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座谈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一次次修改、丰富、完善,7月31日,《条例》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广东通过的首部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
《条例》合共三十七条,涵盖政府职责、容错机制、营商环境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投资促进保障、惠企政策、项目用地保障、融资支持、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智慧政务、信用惩戒与恢复等内容。
据了解,《条例》的亮点主要体现为“三坚持六突出”。其中“三坚持”为坚持与时俱进,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坚持守正创新,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突出了与改革相衔接,将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和目前尚无上位法规定但符合改革方向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条;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便企利民。“六突出”为突出提高审批效率、突出强化招商引资、突出加强科技创新、突出传承漠阳文化、突出加强政企沟通、突出营造干事氛围。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李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