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人才新政

3月2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人才集聚发展、人才载体发展、琴澳人才协同发展,以及完善人才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推出共16条具体措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人才新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3-2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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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人才集聚发展、人才载体发展、琴澳人才协同发展,以及完善人才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推出共16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突出“琴澳协同、面向国际”的目标,旨在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该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关注和重视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产业关键人才、国际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发展,从人才引进和人才干事创业两个维度进行扶持。

与此同时,合作区还支持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学历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国际领军人才、留学人员来合作区创新创业,给予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鼓励人才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对澳门高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青年给予奖励补贴。

围绕招引和集聚国际人才,《若干措施》鼓励合作区用人单位建立研发中心、高端孵化基地等离岸创新平台,服务和支持海外人才来澳门和合作区创新创业,对入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探索建立“前置审批、落地执行”的项目申报机制。

《若干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来合作区或者澳门工作,每个用人单位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对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并经合作区有效申报国家或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为国际人才引进、落地、发展等做好支撑。

支持琴澳人才协同发展,同样是《若干措施》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注重衔接澳门特区有关法律制度,聚焦琴澳人才发展,加强引进“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到澳门和合作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用人单位,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若干措施》还提出,协同澳门引进人才、支持琴澳人才联合培养和澳门专业人才跨境执业,对在合作区全职工作,提供金融、会计、税务、法律、医疗、教育、建筑工程等专业服务,取得目录清单内执业资格的澳门专业人才,最高补贴6万元。(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杨千航)

【责任编辑:徐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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