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发布,广州被定位为大湾区核心引擎之一。广州税务部紧抓《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赋予的战略机遇,在推动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释放税惠红利效应、湾区税费事项通办、跨域税收共治协作、财税专业服务集聚等方面实现突破,全力打造与粤港澳全面合作相匹配、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与大湾区市场主体所盼所需相顺应的广州税收营商环境。
支持重大战略平台建设,湾区税惠政策搭建“连心桥”
2022年6月,《南沙方案》出台。三项税收优惠新政备受瞩目,尤其是广受港澳人士关注的南沙个税优惠政策,目前已有逾470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享受该项个税优惠超过3700万元,平均税负下降超过5成。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人员在创享湾粤港澳青创基地为港澳人士送上政策辅导
广州税务部门将南沙个税与香港薪俸税、利得税以及澳门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税收规则精准对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增设港澳税负测算模块,联合南沙区政府开发港澳居民个税测算系统,将港澳与内地税制规则转换、税额计算等复杂事项转换为“自动算、智能办、便捷享”,该做法被评为广东自贸区最佳制度创新案例。
除港澳居民个税优惠政策外,《南沙方案》赋予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税收优惠政策。广州税务部门通过凝聚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组建专项团队为意向落户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截至目前,已有超30户企业享受南沙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南沙方案》明确提出“集聚发展香港专业服务业”,“进一步降低香港专业服务业在内地提供服务的准入门槛”。为此,广州税务协同市财政、南沙区政府等部门,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落地实施,为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南沙执业打通了资格认定等制度关卡,符合条件的港澳涉税专业人士经执业登记后,可在南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
推动税费服务一体协同,税收跨域共治驶入“快车道”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探索协调协同发展新模式,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广州税务局联合市政府外办(市港澳办)和南沙区政府共同发起“穗港澳跨域协作工作室”,工作室具有交流互动平台、学术研究智库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功能定位,以推进内地与港澳地区深化合作为工作目标。
依托工作室,穗港澳三地跨域协作的首批合作项目启动,市政府外办(市港澳办)与市税务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市税务局和香港税务学会、澳门税务学会分别签署“税务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作备忘录”。穗港澳有关部门将建立“研究、交流、应用”互动平台和协作机制,推动解决港澳企业、人士来穗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对涉港涉澳以及跨境投资经营相关政策、产业发展等议题进行沟通交流合作,共同研究待突破、待创新事项的推进路径并推动落地试行。
“湾区通办”以智慧柜台为服务载体,将广东及深圳双方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系统、远程办税系统等常用的办税缴费渠道汇聚一体,并集合远程办税、同屏帮办、线上咨询等服务能力,为湾区跨区域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征纳互动服务。
近日,“湾区通办”首个驻港“微税厅”已启用,广深税务部门联合在香港中银大厦导办点首次进行三地跨境业务连线,让身处香港的纳税人也能轻松实现“一机通办、全域通办”。
广州税务部门应用“智能+在线”模式,依托全市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了9个“湾区双创税务驿站”和5个“港澳青创税务服务基地”,组建“湾区税悦”多语种青年志愿服务队,提供智能自助办税、“直通车”绿色服务通道、专窗专线专业团队“一对一”辅导等全流程定制服务。
升级跨境涉税服务,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除了税制不同,粤港澳三地的办税流程和纳税人办税习惯也存在很大差异。广州税务部门成立走出去引进来税收服务中心,推出多项智能服务创新,不断优化湾区纳税人跨境办税体验。
广州税务部门建设了全省首个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提供集成化信息发布与“非接触式”税收服务的智慧平台。目前,在广州税务官网和公众号、广州市商务局、香港贸发局官网、服务丝路公众号等页面均可跳转浏览。
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的国家级国际合作平台,是推动中新两国合作再上台阶的重要窗口,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列为大湾区的重大创新载体。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访华再次来到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调研。广州税务部门在外资企业集聚的中新智慧园和腾飞科技园两个企业园区建立税收服务示范基地,并推出《税收服务“走出去引进来”,助力区域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
《合作机制》具体涵盖了“前置化”助力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对外投资、“一体化”畅通数据共享、“规范化”同步监管协同、“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提供重点项目个性化陪伴式服务、境外涉税风险救济绿色通道等合作服务事项,将重点在税收服务示范基地推广,聚力推进区域对外投资和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广州、深圳两地税务部门联合推出了国际税收复杂事项事先裁定服务,为大型跨国企业跨境投资运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降低税收征纳成本。通过成立广深两地联合评估机构、确立分析标准、统一服务流程和相关文书等,为同时在两地经营或进行交易的跨国(境)企业提供复杂国际税收事项的联合事先裁定服务,企业不需要两头报送资料,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此外,广州税务部门还发布了《湾区跨境税收服务标准》,大力推进湾区税费服务领域的规则对接,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智能提醒主动推”、企业所得税“速易退”等服务。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巧珍表示:“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被赋予‘一点两地’的全新使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广州税务部门将持续对标国际最佳实践,倡导粤港澳大湾区形成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遵从、社会各界诚信纳税的文明新风尚,为推进大湾区内地城市与港澳地区的一体化合作探索新路径,为纵深推进大湾区建设持续注入税动力。”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杨千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