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2-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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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闵斌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文群,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王国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中小企业局局长姚铸锐,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关敬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曹伟,介绍《条例》的有关立法情况及推行的准备情况。

据闵斌介绍,《条例》于2023年12月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3年12月28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先进经验,突出东莞特色,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在法治框架下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

关于东莞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的问题,赵文群介绍,近年来,国家和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分别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东莞不断深化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将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此外,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城市均已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莞应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与湾区城市同向聚合、同频共振,整体优化提升区域营商环境。

王国雄表示,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其他部门将全力做好推行《条例》的各项配套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提升,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中心,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二是组织清理不符合上位法、上级文件精神、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涉企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三是持续完善“企业直通车+企莞家+12345热线”的多层级服务体系,提供贯穿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四是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平台,促进全社会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和支持,推动东莞企业健康发展。

赵文群介绍了《条例》彰显东莞特色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的条款。根据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定位和对外经济活跃度高的产业特点,创新了《条例》的篇章结构,单设“先进制造环境”“科技创新环境”章节,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土地、用工、金融、项目建设、创新链和创新生态等方面设置条款;单设“国际化环境”章节,设置了对外交流合作、对外贸易服务、优化通关流程、创新合作等条款。同时,《条例》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加快项目落地、减轻企业成本、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设置了多个条款,着力构建精准主动的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务体系,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王国雄表示,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一是健全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一批“集成式”“小切口”改革,出台实施营商环境年度改革方案,落实市委“投资年”工作部署。三是坚定不移厚植产业发展的生态优势,做优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环境,采取“一业一策”的做法,持续打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四是以参加国家和省的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度“体检”,以评促优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五是持续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惠企政策红利,让企业更加有信心扎根东莞、持续投资兴业发展。

姚铸锐介绍,《条例》实施后,东莞将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打造“1+8+3”的综合政策工具箱,从顶层设计、产业发展和企业培育三个维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是逐步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建立起“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三是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产业链对接活动,着力解决融资难和拖欠账款问题。四是有效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提振企业家信心,进一步优化“企莞家”服务,完善重点企业服务机制。

就如何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和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的问题,更好落实《条例》关于加快项目落地的相关条款,关敬辉作了回应。一是创新全流程互联审批模式。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所涉建设用地审批,统一整合规划、用地、工程三大阶段并联审查,打破线性串联审批逻辑,以项目最终落地为目标,开展互联推进式审批,实行“3+3+2”“大围合”改革。二是创新构建双向承诺的新服务机制。改变原有业务独立运行的刚性管理制度,建立提速提效的全流程优化服务新机制。三是创新建立“一口进出”服务机制。协调各审批环节、单位形成统一衔接端口,统一会商会审和形成对外意见。

曹伟表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足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突破传统监管模式,在全省首创工业项目建设“完工即投产”改革。在前期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深化联合验收机制,综合运用服务前移、允许提前安装设备、允许提前装饰装修、提高关键事项验收效率等方式,将项目审批、建设和验收等与厂房装饰装修、生产设备安装等环节融合起来,支持项目分栋分批验收,打造“完工即投产”,改革后工程建设投产周期压缩约25%。(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李文芳)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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