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岭南金融博物馆联合中国证券博物馆特别策划推出“兴业为公 融资于众——近代粤沪公债展”专题展览,展期3个月。
本展览宏观介绍金融发展前沿阵地广东、上海两地公债从晚清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变迁,展现公债在市政建设、金融业发展、抗战救国和革命事业等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为发展地方实业,清末广东巡抚岑春煊曾于1905年倡议“息借民款”。民国初年,广东军政当局发行了少量公债用于发展实业、军需开支和整理金融。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公债收入为北伐战争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1927-1936年宁粤对峙时期,广东的公债以省市级地方债为主,对增强广东地方经济实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1912年,中华民国广东全省地方劝业有奖公债,岭南金融博物馆藏)
为筹集建设资金,改善上海城厢市政建设,上海地方自治机构于1905年开始发行地方公债,这是将公债用于市政建设的开端。此后,地方公债成为上海城市建设的重要经费来源,对市政建设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
(1910年,上海城自治公所地方公债票)
为募集抗战救国经费,国民政府多次发行国防公债、救国公债、军需公债等,广东军民、港澳同胞和海外粤侨踊跃认购,为抗战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1938年,广东省国防公债券,岭南金融博物馆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南各革命根据地和游击队先后发行各类红色公债20余次,有效地解决了根据地财政短缺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生产、支援了革命战争、保证了军粮供应。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部、人民银行多次发布偿还苏区、边区和解放区公债的通知,对以往发行的历次公债进行了集中偿付,体现了公债的信用,彰显了革命的初心。
(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壹分,岭南金融博物馆藏)
据介绍,广东和上海作为近代化的前沿和聚点,是国家公债的重要发行承销地,两地也发行了许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公债,还分别出现了租界公债、红色革命公债等特殊公债,两地发行各类公债200余次。(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邱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