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落实“1+3”政策 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广州南沙落实“1+3”政策 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8-1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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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广州市南沙区举办“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南沙外经贸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1+3”专项政策。

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表示,今年6月,南沙区发布了以“共性核心政策+特色专项政策”为主要框架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政策文件。本次发布的“1+3”专项政策,是对表落实《南沙方案》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重点任务的具体举措,同时也通过预留接口实现了与南沙“四链”融合政策体系的精准“交会对接”。

其中,“1”,指的是落地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沙区全域推行,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标志着《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这也是《南沙方案》首个落地的重大政策。“3”,指的是推出《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稳外贸政策措施》《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

魏敏表示,南沙全力推动与港澳在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平台、经贸领域、青年创业就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此次在南沙落地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以往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范围更广,这次优惠对象覆盖全体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二是严格对标,对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也就是所谓的“港人港税”“澳人澳税”;三是路径清晰,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来源于南沙所得的界定办法、享受优惠的身份条件、个人税负的计算方法等事项,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报办理。

据介绍,近年来,南沙积极畅通“双循环”,培育外贸新动能,持续推动贸易便利化,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稳中向好。此次出台的稳外贸政策,着重从“畅”、“稳”、“降”、“保”、“拓”五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畅”,就是畅通物流堵点痛点,设置最高200万元的粤港跨境运输通道补贴,最高50万元的粤港澳跨境货运作业点疫情防控补贴,以及最高200万元的航空货站进出口补贴。

“稳”,就是稳住生产链供应链,设置最高超200万元的引链补链奖,一次性20万元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奖励。

“降”,就是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设置最高1000万元的设施改造补贴,最高150万元的租赁场地补贴,以及最高30万元的溯源中心补贴。

“保”,就是保市场主体,适度提高企业风险容忍度,设置50万元的关税保证保险补贴,最高可达100%保费的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并增加资信调查费用80%的扶持;设置最高50万元的自主品牌出口扶持,最高100万元的保加工贸易主体补贴。

“拓”,就是鼓励企业抓订单、拓市场,设置最高500万元的外贸增长奖,设置最高50万元的展会补贴,设置最高200万元的重点品类进口奖。

据悉,南沙一直推进高质量“引进来”。这次出台的促外资政策,从入资、经营贡献、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入资方面,对新设企业年实际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存续企业年增资1000万美元以上,给予入资额1%奖励,高端制造业外资企业增资门槛500万美元,奖励比率提高到1.5%,单个企业就入资最高可获得1亿元奖励,叠加“广东省外资12条”入资最高可获得2亿元奖励。在经营贡献方面,跨国公司总部可获得省级财政贡献的30%,叠加区级经济贡献的100%,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在服务方面,对为外资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给予工作奖励,并提出了针对外资企业在项目用地、政务服务、金融、人才、出入境等方面专项举措。(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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