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海事处十项措施 助力南沙自贸区企业“战疫”期复工复产

广州南沙海事处十项措施 助力南沙自贸区企业“战疫”期复工复产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2-20 19:3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你船即将驶入明珠湾大桥施工水域,请加强瞭望,谨慎航行,并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航行安全。”这是广州南沙海事处通过智慧海事平台自动为航经明珠湾大桥施工水域船舶发送的提醒信息。随着明珠湾大桥、南沙港区四期等南沙自贸区重点项目陆续复工,广州南沙海事处主动谋划、科学部署,全力做好水上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助力辖区企业、船舶安全复工复产,保障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据介绍,广州南沙海事处根据广州海事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十项”扶持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通过落实有关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事权下放措施、开通重要物资运输船舶绿色通道、优化实施“先通过、后查验”船舶通关新模式、推进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查验无纸化、推行港口建设费网上申报缴费等十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同时,南沙海事处大力发挥“南沙自贸区智慧海事(无人机)服务队”作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运用无人机,结合CCTV、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海事之眼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保障大型施工项目节后复产复工水上安全,对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南沙港疏港铁路、明珠湾大桥等大型涉水工程项目复工后的水上施工作业实施不见面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提醒。

与此同时,广州南沙海事处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发送手机短信等传统方式,及无人机机载扩音器、微信群等新形式,对辖区航运企业和船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船员安全作业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并持续加强对航运企业、船舶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做好辖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形势情况通报,督促企业认真分析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各种风险因素,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主动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和防疫排查,依法依规做好应急值守。

战“疫”进行时,广州海事将持续做好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做到水上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不中断,尽最大力量助推航运企业复产复工,为辖区水路运输企业的及时恢复生产提供助力。(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