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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美丽中国” 广州海关“绿蕾4”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5-08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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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以来,广州海关全面推进业务融合,进一步健全国门生物安全监管机制,推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禁止进境物的“绿蕾4”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7日,专项行动在旅检渠道、寄递渠道连续查获非法携带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禁止进境物824批、1091千克,同比增长160%、121%;从截获的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92批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5批次。

仅广州天河口岸就截获多批非法携带入境的植物种子种苗,截获旅客非法携带入境的豆类2批次共0.4公斤、美国产花生种子1公斤、赞比亚产菜豆4.8公斤。

今年3至11月,全国集中开展以“美丽中国,绿蕾护航”为主题的“绿蕾4”专项行动。这是2015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开展这一专项行动。为巩固扩大行动成果,今年的“绿蕾”行动打击范围不再限于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而是扩展到所有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防止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从旅客携带、寄递渠道传入。

旅客携带境外未经检疫的种子种苗,易传播多种危险性有害生物,对国内的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产品均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品。如需携带入境,应事先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入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或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上述名录内物品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责任。旅客通关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做有害生物的“搬运工”和疫病“二传手”,共同守护生态友好的“美丽中国”。(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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