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自越南进口的食用蛋白胨实施了监督销毁。通过严把质量关,及时防止了此类不合格产品作为食用用途流入国内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据了解,江苏某贸易有限公司从越南进口该批蛋白胨,申报用途为食品添加剂。该批蛋白胨由鸡副产品加工而来,来源于禽流感疫区,且目前国内没有该产品特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黄埔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查,该公司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据此,黄埔局对该批不合格蛋白胨实施了销毁处理。
蛋白胨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将肉、酪素或明胶用酸或蛋白酶水解后干燥而成的外观呈淡黄色的粉剂或胶胨状,具有肉香的特殊气味,通常作为微生物培养基的主要原料。目前,蛋白胨尚无相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首次进口新食材及其原料,根据《食品安全法》九十三条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未获得安全评估之前不得进口。新食品原料和普通食品由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已经获得进口的名单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查询,新食品原料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性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境外产品不在我国“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上,应按照卫计委要求进行新食品原料的申报工作,待卫计委风险评估合格后,方能申报进口。 (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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