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出口毛织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和联席会议在大朗镇召开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9-19 16: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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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东莞大朗出口毛织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在东莞市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堂召开。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钟彬、东莞检验检疫局局长钟帮奇、东莞检验检疫局凤岗办主任李向明、东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斌、东莞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朝东、大朗镇委副书记、镇长张拔海等领导出席了会议,首批示范区的30家企业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毛织企业代表、大朗镇各社区(村)企管干部共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朗镇张拔海镇长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表态,东莞检验检疫局钟帮奇局长阐述了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东莞市政府钟彬副秘书长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东莞检验检疫局、东莞市商务局还分别为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颁牌,标志着示范区建设工作更加有序推进。

随后,东莞检验检疫局凤岗办进行了政策宣贯,介绍了《东莞大朗出口毛织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示范区各项扶持政策;广东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纺织试验室进行了毛纺织品技术法规标准培训。

推进会后,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成员召开了示范区建设的第一次联席会议。

示范区建设重要意义

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将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写入该《意见》。《意见》强调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国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国战略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规范和加强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出口工业产业集聚地区和现代企业集群地区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快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示范区在诚信、质量、品牌、自律等方面对集聚产业以及国家同类产业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示范区建设实行国家级、省级两级管理,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步开展培育工作。示范区建设将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形成政策合力,并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的自律作用,共推共建。各方联合建立健全示范区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实施信息共享。示范区、示范企业及入区企业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

推进示范区建设,更有利于东莞出口制造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并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诚信经营、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社会责任、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提升“东莞制造”的质量形象。

示范区建设背景

东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先行地区,在电子信息产品、服装、玩具、婴童用品制造等领域均走在全国前列,“东莞制造”畅销全球。2016年,东莞市毛织行业出口120.68亿元,占全省毛织产品出口的57.1%,占全国毛织产品出口的42.8%。大朗毛织产品出口额稳居全国镇区级首位。大朗毛织产品以外贸为主,出口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国际市场欢迎。目前,大朗镇共有毛织企业9000多家,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配套。此外,大朗镇还定期发布毛织贸易中心价格指数、享有较高的话语权,并制定毛织联盟标准,以标准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一年一届的中国(大朗)国际毛织产品交易会也已经成为行业品牌展会,在国内外深具影响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勤劳勇敢的大朗人把不产一根羊毛的大朗,建成国内最大的羊毛衫集散中心和全国毛织服装生产基地,其生产的毛衣深受国际市场欢迎。选取大朗出口毛织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正是充分考虑到大朗地区出口毛织产品已形成的产业优势,符合示范区集聚产业的出发点。开展出口毛织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被列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 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中,同时也是东莞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的重要举措。

东莞市政府对示范区企业提供的部分优惠政策

1、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取得质量认证。对经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新取得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产品新取得国际市场准入认证的,每项支持2000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万元。

2、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注册和收购境外品牌给予支持。对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注册并使用商标进行经营的,每注册并应用1个,给予2000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万元;对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开展经营获得省相关资助的,按1:0.5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对市财政贡献的30%(封顶50万元)。

3、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览会。企业参加《东莞市境内外贸易型展会推荐目录》指定的境内外贸易型展会,展位费、特装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展会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4、支持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对毛织示范区内出口企业按照实缴出口保险费(“新兴市场政治及定单风险项目”和“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的20%给予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的实缴保险费,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支持50万元。对出口企业投保购买“新兴市场政治及订单风险项目”和“小微企业专项”的实缴保险费的10%给予支持。

5、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对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首次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的出口质量安全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

东莞检验检疫局对示范区企业提供的部分优惠政策

1、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出口援外物资和政府协议检验商品,实施验证监管;毛织示范区内企业出口援外物资和输非商品,认可企业自我声明,或采信第三方机构检验结果,实施验证监管。

2、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和毛织示范区内企业出口非法检目录内商品免予监督抽查。

3、对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和毛织示范区内企业开展境外维修、测试、研发等业务所需的出口设备和物资实施监管便利措施。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进口货物实施基于风险管理的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进口用于加工生产的列入法检目录内的自用设备,可实施共同检验。毛织示范区内企业进口用于加工生产的自用设备,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可实施共同检验。

4、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外,对于进口列入法检目录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货物,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凭示范企业证书、外贸合同、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声明或第三方检测结果等文件,实施免予检验;毛织示范区内企业进口列入法检目录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货物经审批可实施免予检验。

5、优先为企业在国外技术法规、标准、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信息和培训。对于企业自愿委托技术中心的检测业务,给予企业额外九折检测费用优惠。

6、优先为企业提供优惠关税、原产地标准和相关政策信息查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证书等优惠政策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原产地优惠关税的利用率。(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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