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天新郎无证驾驶被查 民警:先蜜月后拘留

来源:长春晚报
2017-07-26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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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当天新郎无证驾驶被查 民警:先蜜月后拘留

7月19日,重庆人黄某及家人从湖北咸宁出发赶往南京,在行驶途中因无证驾驶被湖北省高警黄梅大队民警查处。在问询中,民警了解到黄某于当天刚领结婚证,此行是前往南京办婚宴,于是民警决定让这位新郎“先度蜜月,再接受处罚”。

7月19日下午4:50左右,祝警官正在沪渝高速公路界子墩收费站执勤,对过往收费站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不远处一辆小车有异常情况。祝警官检查后发现,驾驶员证件齐全,但坐在副驾的车主黄某不能出示驾驶证,“当时我问黄某刚才有没有开过这辆车,他不承认”。随后,祝警官调出交通技术监控记录查询发现,在距界子墩收费站6.8公里处时,能够清晰地看到是黄某在开车,“我把监控图片出示给黄某看,他才承认是他开的车”。

黄某告诉祝警官自己当天刚领结婚证,要赶回南京举办婚宴,中途因担心其哥哥疲劳驾驶,就开了一段路程。祝警官说:“我查看了黄某的结婚证日期,确实是7月19日,与黄某说法一致。”

记者了解到,民警对黄某依法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未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黄某,等其办完婚宴后来大队接受处理。看到黄某对处罚结果有点担心,祝警官还安慰他:“既然有违法行为,肯定是要面临相应的处罚,但我告诉他不要有心理包袱,先安排好结婚事宜,再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处理。”此外,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黄某的哥哥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针对本案,也有网友质疑该事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针对于此,相关律师告诉记者,法律上没有对行政行为发生后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另外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延缓处罚也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本案中,交警的处理符合常情,也合于立法精神,不过建议在执法中综合考虑情节、便民等因素的同时,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裁量权,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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