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交警被指违规收取拖车费 回应:遭车主误解 已妥善处理

作者:黄玉龙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17-06-13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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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讯 记者黄玉龙报道:近日,有网友向《问政江西》反映,自己在南康区发生事故,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取车时被通知要缴纳拖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才能提车,网友质疑这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乱收费。对此,南康交警大队回应,收取的是施救费,不是拖车费,且国家规定针对的是违章车辆,交警已与车主沟通,车主已无异议。

网友称,自己在南康区唐江镇龙华乡发生交通事故,交警称需进行检验、鉴定及收集证据,故要将车暂扣。在事故处理结束后,交警通知需缴纳拖车费及其他费用后,才能提车。网友质疑,根据国家《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不应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针对网友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南康区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南康区交警大队回应,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方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因此产生的施救费不能等同于拖车费。另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收取“拖车费”也是针对违章停车的情况。民警已再次与车主进行了沟通,车主也表示理解无异议,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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