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示范升级 共倡质量提升——质检总局在东莞召开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08 16: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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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2017年全国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以发挥产业集聚优势,进一步持续推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升级发展,全面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增强我国产品质量竞争力。

会议就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升级发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深入交流了示范区、示范企业及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创建经验,宣读了全国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区延续复审结果。

同时,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升质量有效供给,深化质量共治,共促出口质量提升,质检总局与来自全国各省市的56个国家级示范区代表共同发起质量提升倡议,签署了“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倡议书”,倡议在示范区建设中,进一步严格质量标准,占领质量高地,创新绿色发展,促进质量提升,深化构建质量共治各局,推动我国全面迈向质量时代。

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孙文康就示范区升级发展作动员部署。孙文康指出,经过10年的建设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了集聚产业质量整体水平,促进了出口支柱产业增长和健康发展,提高了集聚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已成为引领出口集聚产业健康发展的发动机。通过示范区建设,构建多方共建的质量共治体系,助推出口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对外贸易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示范区内企业普遍呈现出口产品价格提升、外贸订单数量提升、产品竞争力逐步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提升、国外召回数量却降低的“四升一降”良好态势。示范区逐渐形成经济开放程度高、整体出口规模大、质量安全效益好、质量管理机制全、产业发展环境良等五大优势,综合溢出效应明显,成为推动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孙文康强调,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动示范区建设升级发展,将示范区建设成为质量安全的样板区、贸易便利化的先行区和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培育区。企业要勇当质量提升的“先行者”,地方政府要争当质量提升的“引导者”,监管部门要甘当质量提升的“护航者”,社会公众要充当质量提升的“推动者”,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都应参与其中,发挥力量。2017年要着重在四个方面推动和深化示范区建设:一是“定”标准,全面推动示范区建设升级发展。质检总局将健全完善示范区标准化体系,推动示范区创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跨行业、跨地区的示范区建设水平差异,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继续支持集聚产业区域创建示范区,并按照“优中选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择优培育一批新的国家级示范区。二是“夯”基础,全面解决行业质量发展瓶颈。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统筹推进示范区公共检测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建设,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应用。三是“抓”提升,全面促进集聚产业转型升级。组建11个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开展关键共性指标技术攻关,让示范区内优秀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国际质量对话和技术壁垒应对等工作。四是“建”平台,全面展示示范区优质形象。将组织搭建示范区展示服务平台,建好中国质量对外展示窗口,凸显示范区比较优势。

开展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部署,在新形势下加快职能转变,强化出口工业产品宏观质量管理,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增强质量竞争力,促外贸稳增长的创新举措。示范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优质出口企业,着力打造中国品牌,唱响中国制造,引领上下游产业链条协同发展。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级各类出口示范区148个,分布在24个省市地区70多个重点外贸产业,辐射带动外贸制造类企业9.9万家,涉及就业人口951万人,其中国家级示范区共56个。以玩具、服装、家具、家电、灯具及陶瓷制品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示范区共101个(68.2%);以汽车、摩托车、船舶、石油装备及工程机械等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示范区28个(18.9%);以电子信息、光电显示、智能通讯产品及精密机械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14个(9.5%);另外还有5个综合性示范区。2016年,各示范区发布国外技术法规和预警信息3000多条,开展质量培训120余场,培训企业技术人员5000人次,为500余家企业进行实验室能力验证。

随着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为突出示范区内龙头企业对整个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2014年质检总局启动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国已有344家“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其中包括联想集团公司、长安汽车集团公司和美的集团公司。同时,整合了15个省市约40个示范区的技术力量,跨区成立自行车、电光源、鞋类、轮胎、健身器材、摩托车、电机、家用电器、木制品、汽车零部件、起重机械等11个国家级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

经过10年的建设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了集聚产业质量整体水平,促进了出口支柱产业增长和健康发展,提高了集聚产业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已成为引领出口集聚产业健康发展的发动机:一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全国各级示范区质量安全水平和出口贸易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已成为稳外贸促增长的重要典范。二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各示范区坚持创新驱动和标准引领,提供技术线索,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标准和法规制修订,提升国际竞争力。三是技贸措施应对更加有力。各示范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服务,加强检测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牵头,加大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为企业扩大出口,增加国外市场份额,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奠定技术基础。四是塑造中国制造优质形象。示范区建设模式受到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欧盟消保委等国外相关职能部门的赞赏和关注。质检总局先后组织22批508名发展中国家质量高官研修班学员参观示范区,引起轰动,消除了对中国制造的偏见。五是助推经济良性发展。示范区出口产品“以质量换效益”作用明显,为集聚产业化解外贸压力,稳定出口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六是质量共治机制日趋完善。有105个地方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地方十三五规划或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示范区建设纳入了“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内容,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格局不断巩固,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出口质量品牌形象持续提升。(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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