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私锁窃取车辆最多被拘留15天

来源:荆楚网
2017-05-16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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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 私锁窃取车辆最多被拘留15天

图为:一辆ofo小黄车被喷涂成白色,后座安装了儿童座椅 楚天都市报记者曲严摄

武汉市共享单车已达30多万辆,遭到“侵害”的警情持续上升。昨日,武汉警方部署打击故意损毁、占有共享单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出台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规定予以处罚的5种情形,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介绍,去年4月共享单车进入武汉部分高校,目前全市已有5家公司共投放了30多万辆共享单车,为缓解交通拥堵起到重要作用。今年1月份,涉及共享单车的警情仅3起,但逐月上升,4月份已有180余起,引起省市领导和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4月19日,汉阳警方在米粮山立交抓获盗窃小黄车违法人员,对其罚款200元;5月6日,江岸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拆卸共享单车案件,责令违法人员全额赔偿车辆损失500元。5月12日,江汉警方接到共享单车公司举报,抓获故意涂抹共享单车二维码的肖某。肖某交代,共享单车让他的“摩的”生意大受影响,怀恨在心。据查,5月6、7、9日三天凌晨5时左右,他在江汉区六渡桥济生社区周边,使用喷漆罐,先后喷涂覆盖28辆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江汉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肖某刑事拘留。

昨日部署会上,武汉警方出台了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并部署持续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指导意见规定予以处罚的5种情形(见下表)。

五种情形违法行为认定治安处罚追究刑责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拆卸车锁、改变车身颜色、窃取车辆或零部件盗窃

尚不够刑事处罚立案标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撬砸车辆、破坏二维码 故意损毁财物故意损毁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实施了3次以上破坏,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损坏车辆●为发泄情绪,故意损毁、占用车辆寻衅滋事损毁、占用车辆价值达2000元以上的,或者多次损毁、占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伪造单车车身二维码使用户误扫骗钱诈骗 伪造二维码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私自加装锁具或藏匿非法占用车辆且逃避付费寻衅滋事(初犯或情节轻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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